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温馨提示:
(1)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申请人近期的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名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